飛利浦謀劃DVD專利新制 成內地出口緊箍咒
《第一財經日報》昨日獲悉,飛利浦公司打算近期出臺一項針對DVD播放機的專利授權新模式,名叫“LSCD”(Licensed Status Confirmation Document) 機制,即“許可狀態確認文件”機制,主要面向出口歐美的DVD播放機。
該機制的主要內容是,凡出口到歐美的DVD碟機產品,以后必須獲得飛利浦專利授權。否則,即使冒險出口,也無法進入沃爾瑪、百思買等主流連鎖渠道銷售,因為飛利浦已經與這些渠道之間達成合作,不準未獲其授權的產品進入。
專利新機制
“這是我們去年推行的Veeza模式的延續,當時就已經提示,未來可能要導入到DVD領域。”飛利浦亞太知識產權與標準部門一位相關人士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說。
Veeza模式是去年該公司針對CD格式光盤推出的新專利收費模式,它通過海關等部門,在每很光盤上都貼上授權標志,幾乎精確地掌握了企業的出貨量。但由于專利費仍較高,該模式推行不力,目前僅與企業之間簽訂了短期協議,且爭議不斷。
上述人士表示,DVD播放機專利授權引入新機制,同樣是為了凈化DVD市場,尤其是那些逃避專利費的雜牌與白牌。“我們有很多方法監督DVD企業的出貨記錄。”他補充說。
內地出口“緊箍咒”?
中國是全球DVD產量、出口量最大的國家,最高市場份額曾一度高達80%。
“跟Veeza模式一樣,飛利浦的新模式是個緊箍咒。”DVD生產商深圳創盈一位人士對記者表示,飛利浦不降專利費,反而強化收費模式,顯示是在“報復”,因為去年底,其一項專利在內地失效。
飛利浦上述人士透露,目前每臺播放機收取3.5美元,如果加上6C聯盟、1C聯盟等組織的收費,大約15美元。但深圳創盈上述人士表示,專利費現在已經接近20美元了。
中國電子音響工業協會會長、新科集團董事長秦志尚對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說,這一費用在DVD總價中比例“還是高了”。
商務部統計資料顯示,國產DVD平均出口價僅32美元,其中生產成本13美元,專利費18美元,這意味著中國出口一臺DVD得到的利潤只有1美元。
專利費過高,而又嚴格管控,勢必進一步壓縮國產DVD出口空間。
飛利浦上述人士強調,專利費多少可通過談判來定,但不按規定繳納則是違法。
但價格談判已經多時,似乎無效。就連6C聯盟也在頻施重手,8月初,6C聯盟宣布終止深圳創盈、大陸超粵等多家企業的授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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